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职工和单位共同缴纳的一部分资金,用于建立和维护职工的住房福利制度。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原则上,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
具体的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单位与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比例之和通常不超过12%。对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单位可能会有不同的缴存比例,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