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 年龄要求。申请人需年满18周岁。
- 户籍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深圳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 社保要求。申请人需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或者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 住房要求。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包括住房建设用地),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 计划生育要求。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五年。
- 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深圳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此外,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正在深圳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